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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东北安防联盟网 > 资讯频道 > 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部署08年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部署08年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在距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91天之际,为进一步深化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2008年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吉林省实际,省公安厅消防局于5月9日在吉林市召开了吉林省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暨阻燃制品标识监督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对全省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施工和新建工程中使用的不合格消防产品以及未按有关规定维修、检测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此次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是以实施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和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制度为契机,严厉查处在生产、销售、施工和新建工程中使用的不合格消防产品以及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检测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单位。
2007年12月7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从08年1月1日起防火门、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三类消防产品实施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加贴消防产品身份证标识,未加贴身份证标识的,不得销售和使用。
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及《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分别于去年3月1日和5月1日起正式实施。去年12月7日,公安部消防局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阻燃制品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公共场所若未按规定采用阻燃制品,验收一律不予通过。
通过专项整治,使消防产品在生产、销售、施工和使用领域得到进一步规范,维修、检测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维修和检测消防器材和设施,引导消费者正确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消除火险隐患,为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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